关于预报2025年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通知

来稿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浏览量:10

根据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的管理规定,所有在华举办的国际会议(包括通过线上、线下和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主办、对外申办、承办、合办等)须经学院、教育部报批后方能举行。批准程序分为会议预报和立项审批两个主要步骤。未经预报的会议原则上不受理,未获立项批准的会议不得举办。

在华举办的国际会议是指:通过线上、线下及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由我高校在华主办、承办、合办的学术类国际会议。双、多边会谈或礼节性拜会、项目(课题)评审、庆典仪式以及有外宾参加的校内日常或内部工作等外事活动,均不属于国际会议范畴。

为进一步规范部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在华举办(包括主办、申办、承办、合办等)国际会议管理工作,现就2025年国际会议预报和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报范围

计划于2025年召开的国际会议,以及拟在2025年后举办、且需于2025年对外承诺的国际会议。

本次预报仅需提供拟举办会议的基本信息,在拟对外承诺日期前四个月还需通过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向教育部提交正式申报材料。未经学院及教育部审批通过的会议不得擅自对外承诺。

二、预报途径

请通过学院一站式服务平台-外事信息管理系统-国际会议管理模块预报。

三、预报截止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四、注意事项

对于各学院、研究所、课题组等单位举办的各类讲座、报告无需预报,但需要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党委宣传部“讲座、论坛等活动审批系统”申报。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4252764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4年11月5日

发布时间: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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